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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绵阳市总工会积极开展《劳动合同法》执行情况调查和劳资矛盾排查工作
时间:2008年3月21日 作者:
     2008年1月1日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以来,绵阳市部分企业不能严格依法执行《劳动合同法》,由于工资、超时加班等问题引发了一些劳资矛盾,个别企业还引起了群体性事件。市委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发挥职能作用,认真、切实做好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宣传、贯彻落实及执法监督工作,努力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好务。

  按照市委、市政府3月7日、3月13日信访维稳工作会议要求,结合省总工会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省企业家联合会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对《劳动合同法》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安排,市总工会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,决定从本月起,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《劳动合同法》执行情况调查和劳资矛盾排查工作,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立即行动起来,做好全市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《劳动合同法》执行情况调查和企业劳资矛盾情况摸排工作。

  3月13日,市委常委、市总工会主席王倩专门召开工会领导班子会议,研究部署该项工作,要求认清形势,提高认识,把行动统一到市委的统一部署上来,安排布置好《劳动合同法》执行情况调查和劳资矛盾排查工作;要求各级工会要将宣传、贯彻、执行《劳动合同法》与信访维稳和不稳定因素摸底排查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,整体推进,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,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。

  3月18日下午,市总工会召开了各县市区总工会、园区工会,市属各工会工作委员会、部分企业工会会议,会上,市总工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傅鹏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置。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、各工会工作委员会要对本辖区、本系统内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执行《劳动合同法》情况和劳资矛盾进行一次摸排调查,市属各企业工会开展自查,由市总工会分组抽查和汇总。调查内容主要针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,执行政府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,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、执行、履约情况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等。从3月20日起开始,每十天报送一次进度情况,4月30日前完成调查和排查工作,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。

  市总工会将对此次调查的《劳动合同法》企业执行情况全部建立实名制数据库,动态管理,建立劳资矛盾问题处理台账,边排查边化解,尽量通过协商、调解、困难帮扶的方式解决,做到早发现、早控制、早化解,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,积极预防各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。对反映出来的难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执法问题,市总工会已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,在工会调查摸排的基础上,工会将及时与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、劳动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商量,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及时纠正。各级工会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,采取有力措施,协助党政扎扎实实地做好维稳工作和职工合法利益维护工作,积极发挥与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把问题处理在基层、矛盾化解在基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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